关于体育科学学院暂缓就业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组织建设2020-03-06 11:44:4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关于体育科学学院暂缓就业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通知
各位暂缓就业党员:
根据党中央关于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暂缓期限为两年。尚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请同学们尽快联系党组织接收单位,做好转出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指引:
一、接收单位为广东省内:
(1)申请人填写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附件1),以“XXXX届+姓名+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tkydjzx@163.com。
(2)学院党务办转出后将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申请人,申请人需补齐暂缓就业期间党费。
(3)申请人联系接收单位负责人在系统内进行接收,申请有效期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将自动失效。
二、接收单位非广东省内
(1)申请人填写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附件1),以“XXXX届+姓名+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tkydjzx@163.com。
(2)学院党务办转出后将电子版介绍信发给申请人,申请人需补齐暂缓就业期间党费。
(3)申请者自行彩色打印电子版介绍信,并至接收单位报到,介绍信回执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kydjzx@163.com。
三、党籍材料领取
(1)按照学校毕业生档案整理要求,毕业生党籍材料同人事档案一同装档寄出,请前往人事档案所在部门查找党籍材料。
(2)若与支部书记或辅导员核实党籍材料在我校保管,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前往行政楼A408领取(工作日)。如需他人代领,请填写委托书(附件2),委托书需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党章,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至行政楼A408领取(工作日)。档案领取后,及时转交至接收单位,遗失不补。
本通知仅接受毕业两年内尚未转出党组织关系同学的申请,如已超过暂缓请,请与支部书记、辅导员联系,并向学院党委请示。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党委
2020年3月4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