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亨国 教授
担任导师:体育法学、体育文化
专业/研究领域:博/硕士研究生导师
讲授课程:体育社会学高级教程(博士研究生)、体育原理(硕士研究生)、体育人文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硕士研究生)、中国体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硕士研究生/本科)
个人简介
长期从事体育法学研究,现为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副会长。近十年来,对体育法学基本理论展开深入分析,率先围绕“权力寓于社会资本”学说对体育治理权、自治权,以及国家逻辑下多方体育主体权力配置展开探讨,形成了系统的知识内容,取得了一系列代表性成果。主持完成国家体育总局课题“我国体育行政主体的体育义务研究”(1646SS11054);主持完成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英足球球迷组织文化的比较研究”(GD16XTY09);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我国非政府体育组织自治的法学研究”(13CTY018);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的法治体系研究(17BTY070,优秀结项)”;主持完成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项目《体育俱乐部条例》研制;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在研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重大问题的法理学研究(18ZDA330);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市域体育社会组织行业治理法律制度研究》(21BTY013);独著《我国非政府体育组织自治的法学研究》(科学出版社,2018),《中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的法治体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在《体育科学》《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体育与科学》《体育学刊》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0多篇;2017年、2020年分别获得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资助。
所属系/部门:运动与休闲学系
邮箱:tiyuxue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