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时间范围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规定学制内),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时间范围
参评学年范围指2025年9月-2026年8月。
二、奖励标准和比例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年) | 比例 |
博士 研究生 | 一等 | 1.8万元 | 20% |
二等 | 1.5万元 | 30% | |
三等 | 1.0万元 | 50% | |
硕士 研究生 | 一等 | 1.0万元 | 10% |
二等 | 0.8万元 | 30% | |
三等 | 0.5万元 | 60% |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申请:
1.参评学年内,保留学籍和休学超过六个月者;
2.参评学年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缴费手续者(已通过绿色通道或缓交申请者除外)。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评审细则制定、组织申请、学院评审等工作,并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学生申请。1.研究生本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后将纸质版提交至班级评审小组处;2.评审周期内的业绩材料形成一个pdf提交至班级评审小组。业绩材料体例与格式:目录、支撑材料(成绩单、各类周期内的获奖材料),材料需要插入页码。其中目录为小四号宋体,成绩单必须附录完整版,材料的最后一页注明:本人所提交的材料属实,并愿承担相关责任!亲笔电子签名。以上材料的提交时间截至2026年9月15日17:00,届时班级评审小组组长(建议班长担任)于此时间节点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tk_ygb@126.com。个人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班级材料以“年级-专业(全称)”命名。特别提醒:竞赛获奖名次或级别是*等奖的应提供赛事组织方提供的具体名次证明,英文论文作者为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的应提供具体的贡献比例声明,需要合作者签名确认。
注意:超过以上时间将不再接收新的业绩材料,除非学院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补充说明。业绩材料的纸质版暂时不需要提交,如需提交则另行通知。
(三)班级评议。各专业班级成立学业奖学金材料评审小组,该小组一般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员)、团员、群众等5-7人组成(奇数),评审小组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评奖细则,学院将择机召开奖学金评审细则讲解会,请于9月10日前将小组名单发送至tk_ygb@126.com,并以“年级-专业-评审小组”命名,需要注明组长。各班级评审小组应于9月17日前完成评议,并按照《业绩明细表》(另行发放)的要求准确填报业绩信息,计算相关分数(不定等级),在班级内公示2天(在线表格),公示截止日期为9月19日17: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在(业绩明细表)异议处列出问题。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异议进行讨论并表决。业绩明细表请各班级评审小组于9月20日17:00前发送至tk_ygb@126.com,并以“年级-专业-业绩明细”命名。
(四)学院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审议各专业班级提交的业绩明细,并重点讨论存疑业绩。因学校计算名额是以学院年级为最小单位,如果各专业班级存在计算误差,学院将设机动竞争指标,用于抉择不同专业不同级别奖学金临界点的学生。
(五)9月22日前,学院线下评审奖学金。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并将评审结果线下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六)奖学金材料报送
1.《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说明表》(见附件3),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和扫描件PDF电子版;
2.《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1)、《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和扫描件PDF电子版。
(七)学校评审并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并提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八)奖金发放。学校原则上在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奖金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
五、注意事项
(一)对奖学金评选中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应在附件3评选情况说明表中进行备注,备注情况包含学籍异动情况(如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生申请但未获奖情况(如挂科等)、自愿放弃申请情况以及新生档案未到档情况。
1.学籍异动情况
休学:上一学年休学不超过6个月的学生,正常参加本年度、本年级评审,使用当年名额。
学院应提前预判因休学时间不满一年等学籍异动因素影响学生的奖学金参评次数无法达到学制规定年限的次数或超过学制规定年限的参评等问题,及时与学工部协调沟通,确保学籍异动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权益不受影响。
退学:退学学生不予参评。
2.学生申请但未获奖情况
根据奖学金参评条件,学院需对已申请奖学金但未获奖的学生情况在说明表中进行备注,说明未获奖原因(如存在不及格科目,违规违纪等)。
3.自愿放弃申请情况
若学生因其他个人原因放弃奖学金申请,需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说明本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奖学金申请,模板见附件6),由学院留存备案,并在说明表中备注相关情况。
4.新生档案未到档情况
根据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均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并享受非定向类别学生的奖助学金。学院应在说明表中对奖学金评选时档案仍未调入我校的学生情况进行备注,说明到档的确定时间;档案未调入我校的学生可参评但暂不予发放奖学金。
(二)学生应确认银行卡已绑定个人账号且可正常使用。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账户,请获奖学生务必检查统一支付平台所绑定的建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新生可选择委托学校代开建设银行账户或者自行在统一支付平台上绑定本人的可正常使用的建行卡账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非新生年级参评学业奖学金成果获得时间应在2025年9月-2026年8月。
(二)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和所发奖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学院根据本通知公布的评奖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准时高效推进完成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四)学院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保证评选的公正性,同时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严格按要求填报材料,确保学业奖学金评审及报送数据工作的准确率。
业务咨询:叶老师(2023级博士生、2024级博硕士研究生)
肖老师(2025年博硕士研究生)
柳老师(2026级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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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请参阅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xsb.scnu.edu.cn/a/20260903/6201.html
文件下载:【终版】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