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体育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40301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12 | |
040302 | 运动人体科学 | 12 | |
0403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15 | |
040304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6 | |
045201 | 体育教学 | 25 | 专业学位 |
045202 | 运动训练 | 10 | 专业学位 |
045204 | 社会体育指导 | 5 | 专业学位 |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请有意申请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者在2024年9月24日18点前发送报名材料到007yz01@scnu.edu.cn,逾期不候。申请者需提供申请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本科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推荐院校教务处的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自行制定目录(目录页须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的研究方向、联系电话、本科学校)等信息,逐一列明各项材料内容名称及页码),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用“姓名-报考专业-报考方向-本科学校”命名文档和邮件主题。申请人如不能按要求发送完整申请材料到指定邮箱,将视为申请不成功。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并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学校。申请人只能申报我院一个专业,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若不能满足要求,可申请调剂至专业学位。
报考专业与研究方向等信息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https://yz.scnu.edu.cn/)参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资格审查及确定复试名单
由专业指导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复试名单。我院将电话通知复试者,复试者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尽快答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院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辅导,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
2.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与线上复试相结合的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11236
联系人: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