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游泳救生员、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招生简章
初级游泳救生员、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育学校现开办初级游泳救生员、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的学员安排参加相关职业资质认定考试。
一、培训主办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育学校
二,培训内容和授课方法:
培训班由具有资质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救生员培训师、专评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师、考评员等专业人员,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救生协会编写的最新《游泳救生员培训教材》《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材》,采取课堂理论与水上示范教学、现场急救示范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三、报名须知:
年满16 至55周岁身体健康者。具有正常参加培训的身体条件和所报考项目的资格条件。
1.初级游泳救生员:能连续游50米自由泳。
2.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报考需持有效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学员需在培训班报名时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者视为放弃。
四、报名费用:
1.初级游泳救生员:1200 元/人/期;
2.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1400 元;
3.缴费方式: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支付;
4.特别提醒:培训费不包含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费,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费由广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收取,260元/人;
5.特别提醒:培训费不包教材费,教材费自行购买,推荐购买联系电话:15130648839张楠。
五、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1.培训责任书(附件1);
2. 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3. 报考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需另提交有效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按“体职连线”网络平台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体职连线”网络平台报名流程:
初级游泳救生员报名二维码
初级游泳社会指导员报名二维码
(1).扫描培训班报名二维码进入培训课程;
(2).注册与登录平台;
(3).点击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4).报名完成等待审核通过后完成缴费。
六、培训时间:2022年10月29日、30日,11月5日、6日(如遇突发疫情管控,培训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七、鉴定时间:2022年11月12日(如遇突发疫情管控,鉴定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19802082975(微信同号)
九、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游泳馆
文件下载:附件1.docx
文件下载:附件2.docx
华南师范大学游泳中心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游泳中心按工作职能在内部设立:分管副院长1名、主任1名、值班员4名、保洁员2名、管理员救生员若干。
游泳中心负责全校的游泳学科建设、游泳教学训练开放、游泳科题研究以及承办各种游泳比赛活动。职能管理延伸到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两个校区。石牌校区主要负责游泳教学、训练和开放,有三个游泳池,一个室内游泳池25米X25米,一个室外游泳池50米X25米,一个室外游泳池25米X25米。大学城校区主要负责游泳学科建设、游泳教学训练开放、游泳科题研究以及承办各种游泳比赛活动,游泳馆外池(50m×25m)一个,游泳馆内建有恒温标准游泳池(50m×25m)、训练池(15m×25m)各一个,观众席共有座位971个,平面成椭圆形,还设有中央空调系统、LED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系统、音响扩声系统等。馆内安装了目前最先进的科罗拉多计时系统,这是当前国际最先进的标准游泳比赛、训练计时记分系统,被国家体育总局指定为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短池游泳锦标赛等国内重大赛事使用设备。游泳池使用了循环过滤系统来保持水质的清洁,而水温始终保持在国际标准的25℃—28℃。此外,游泳馆还提供了很多人性化服务,馆内为残障人士设置了专用电梯和洗手间,电子大屏幕保障了观众可以在各个角度欣赏比赛。华南师大大学城游泳馆的配置完全符合国际标准,达到了国家乙级馆的标准,是亚运会的指定训练场馆。
为确保游泳中心安全、卫生,服务周到,游泳中心领导主动申请办理对外开放的相关证件,包括《公共卫生许可证》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制定游泳馆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游泳馆管理规定》、《华南师范大学游泳馆卫生管理制度》、《华南师范大学游泳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华南师范大学游泳馆救生员管理条例》、《华南师范大学游泳馆救生员工作须知》。定期推送游泳中心的工作人员到专业培训机构接受再教育。
馆长要求分配好救生员、值班员和保洁员的上班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工作态度,确保每个岗位有人,每个人都能胜任其岗位。值班员要求按时开关门,把握好大门出入安全,防止小偷或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救生员要求救生知识技术过硬,严格遵守《救生员管理条例》,保证教学期间和对外开放时所有游泳者的生命安全。出现失窃、受伤、抽筋、晕厥、溺水等情况时,懂得正确的应急措作方法。保洁员要求保证三个游泳池的水质干净,游泳池周边及办公室地面没有污垢杂物,空中角落没有蜘蛛网,男女更衣室厕所没有垃圾积水异味,健身房健身器械摆放整齐有序,教学工具收拾有理。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为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与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满足本校体育教学和学生课余校内体育活动使用之外,游泳中心还能够有组织地向社会居民开放,有力缓解广大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设施严重不足的矛盾。从游泳中心2002年成立至今,游泳中心一直保证游泳池水质干净卫生,绝对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确保了游泳馆长期零溺水伤害事故,得到上级监督主管部门包括卫生监督所和体育局的充分肯定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