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2020级、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2020级、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华师〔2014〕141号)及《关于修正〈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2021〕1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2020级、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2022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另行通知),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时间范围
(一)参评对象
2020级、2021级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学制内),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时间范围
参评学年范围指2021年9月-2022年8月。
二、奖励标准和比例
(一)2020级奖励标准和比例如下: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年) | 比例 |
博士 研究生 | 一等 | 1.5万元 | 50% |
二等 | 1.0万元 | 50% | |
硕士 研究生 | 一等 | 1.0万元 | 20% |
二等 | 0.8万元 | 30% | |
三等 | 0.6万元 | 50% |
(二)2021级奖励标准和比例如下: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年) | 比例 |
博士 研究生 | 一等 | 1.5万元 | 40% |
二等 | 1.0万元 | 40% | |
三等 | 0.5万元 | 20% | |
硕士 研究生 | 一等 | 0.8万元 | 40% |
二等 | 0.5万元 | 40% | |
三等 | 0.1万元 | 20% |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申请: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年度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者;
5.恶意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及公示(2022年8月30日-9月8日)
2020级硕士生按学硕、专硕人数比例分配奖学金名额;2021级硕士生按学硕、专硕人数比例分配奖学金名额后,再按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奖学金名额。学院将设机动竞争指标,用于不同专业不同级别奖学金临界点的学生。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6)和本学院评审细则初评(附件8和9)。参评学年特指上一学年度(2020、2021级参评学年特指2021年9月—2022年8月),其成果也是相应时间段内的业绩。请各位同学提交附件3纸质版《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两份(双面打印,导师签字)和相关成果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包括秩序册等)至本专业材料审核小组,附件3-5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体科院研工办邮箱:tkyygb2020@126.com,主题以“年级-专业-学业奖学金评审”命名。【注意核对学号、身份证号等】。
各专业成立学业奖学金材料审核小组,该小组一般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员)、团员、群众等5人组成,审核小组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评奖细则,并及时反馈本专业在评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各班的纸质版材料先交由材料审核小组审核,需要审核人在核对完原件与复印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亲笔签名。 审核完毕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研工办。各班班长请于2022年9月2日前将本专业的学业奖学金材料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发送至tkyygb2020@126.com。
上述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2022年9月8日17:00前交至学院研工办。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细则进行评审,初评后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学生应在公示期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二阶段:学院上报初评结果(2022年9月20日)
1. 报送前,需真核对报送表格是否符合填写要求。请按要求双面打印,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入学时间年月等信息必须确保无误,如填写错漏,后果自负。
2.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0日前递交《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并报送各学院评审工作细则和工作总结。
3.上报的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附件4、附件5和评审细则、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发送电子表格至yjshc12@scnu.edu.cn。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并公示(2022年9月21-9月30日)
研究生院将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初审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本单位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前向学校研究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阶段:系统申报并发放奖学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研究生需按照公示获得的等级、金额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进行学业奖学金申请,待小程序申请成功后,研究生院汇总获奖名单由财务处发放奖学金至学生银行卡。
五、注意事项
1.学籍异动学生做法:
休学研究生:可按照休学前所在年级的评定标准评审等级(只在学院公示),并且须在上交的名单中备注“休学”,奖学金待复学后发放。
复学研究生:对于上一学年度休学且已评定等级并于本年度复学的学生,按复学后所在年级报送,并在名单中备注“复学”。
2.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各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打分,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按要求填报材料,确保学业奖学金评审及报送数据工作的准确率。
3.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和所发奖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联系人:赖老师(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0-85211117
研究生院
体育科学学院研工办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2022年20级、21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2年20级、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5: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XX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6: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7:关于修正《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8: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适用于2019级、2020级).pdf
附件9: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适用于2021级及以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