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大学体育》课程修读须知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体育》课程修读须知
一、修读《大学体育》课程基本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第三轮选课结束后,确认最终选课结果。
2、按时到上课地点上课,穿着适宜的运动着装。
3、注意场地环境卫生,爱护运动设施和器械。
4、无故缺课1/3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5、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完成课程修读学分的,责任自负。
二、选课、延缓上课、退课、缓考须知
1、 根据学校要求,在第三轮选课结束前完成选课,不得无故不选课。因故未能正常选课的学生将安排在大四上半学期开学前2周,由学院统一发送名单进行补修(其它时间不再安排)。
2、 因病(伤)需要延缓上体育课的,应提交校医院或者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证明,连同申请(所在系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公体部主任审批后由教务员备案。
3、因病无法上体育课的,应提交校医院或者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证明,连同申请(所在院系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公体部主任审批后由教务员备案。公体部将统一安排适合的授课形式和内容。
4、《大学体育》所修4个学分,须在前四个学期完成。降级转专业的学生,随所降年级对应学期进行选课。
5、因故未完成2/3课程学习申请退课的,应在第十六周前提交退课申请(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盖章),经公体部主任或副主任审核通过后交公体部教务员备案,否则以0分计。已完成2/3课程,在正常学期内无法进行考试的学生,须在教务系统申请缓考。书面缓考申请需任课老师签字,公体部主任审批后交公体部教务员备案。在规定的缓考时间内(每学期开学前三周或者期末第17、18周),学生应尽快和任课老师联系完成考试。
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要求,缓考应于考试周前在网上申请办理。
2、退课、延迟修读及重修申请的电子版发送至公体部邮箱:617129560@qq.com。纸质版提交到大学城本部办公室,交教务员统一办理签字和备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