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6—2017年度“挑战杯” 金种子培育项目申报正式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优秀创新人才,现将我校2016—2017年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校级课外科研“挑战杯”金种子培育的立项结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需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中关于立项、结题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校团委将给予“华南师范大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立项书”,经验收并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校团委将给予“华南师范大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结题证书”。项目经费由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统一下达到各学院设立的专门账户,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立项项目数量和配套研究经费。配套研究经费主要作为项目培育和管理经费、立项项目的配套资助以及优秀结题项目的奖励经费,推动项目顺利培育和孵化,最终实现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最多延期不超过半年。
申报要求(见附件5)
三、项目立项安排
各学院团委应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学院项目管理机构自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和立项,申报的项目不可同时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同一年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项目。同时,学院项目管理机构需及时监督和管理各立项项目的开展情况。项目立项应在9月12日前向校团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人应向学院填写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
(2)学院应向校团委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学院报送情况一览表》(附件2)
四、项目考核验收
项目研究结束后,学院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具体结题安排如下:
(一)项目考核验收安排
项目考核验收包括中期考核和结题考核,至少组织一次公开答辩会。
中期考核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团队,对本学院立项项目进行中期审查。并向校团委提交中期报告书。
结题考核包括学院验收和校团委抽查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团队对本学院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呈报校团委。第二阶段,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专家按照“交叉检查”和材料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学院及一般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对取得优秀研究成果的学院和项目进行表彰。
结题考核分为结题通过和结题不通过,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立项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学院团委上交《华南师范大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附件3),对金种子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2、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并附上结题材料及相关证明;
五、相关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不允许成功立项的项目进行变更或终止。如有变动,应在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及时报院管理机构审批并到校团委备案。
2、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须经指导教师和相应管理机构同意,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6)报校团委审批。
3、研究项目由于一些不可克服的原因而终止研究,应提交项目终止申请表(见附件6),并交回剩余研究经费。对无正当理由而自行中断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计划,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的项目申请资格,并追回已拨专项经费。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