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完善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落实人员岗位责任。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如遇岗位调整或人员变动,应要求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将人员调整情况上报校办信息管理科。
2、信息公开应该及时,尤其是招生等时效性强的信息应该及时公开。
3、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有关审查表格要存档备查。按照《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全文见http://xxgk.scnu.edu.cn/a/20140722/3.html)的要求,各单位应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拟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时还应该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见附件)。请2015年7月至今曾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信息的单位,填写好审查表并上交校办信息管理科,今后每学期上交一次。在二级单位门户网站或其它载体自行公开的信息,相关保密审查表格要自行存档备查。
学校将在近期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另文通知,请各单位于5月25日上午派人领取通知(请不要派学生领取)。
各校区领取地点:石牌校区办公楼808房(校办信息管理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508房(校区综合办);南海校区行政办公楼417房(校区综合办)。
联系电话:85211011熊老师;85215086陈老师
保密办
信息公开工作办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