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根据个人自愿申请,经组织考察及正式党员推荐,体育科学学院第七党支部会议决定,拟确定范明梅等3名同志为中共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年级 | 专业 | 所在支部 |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 党校毕业时间 |
范明梅 | 女 | 山东烟台 | 2015级 | 运动训练 | 第七党支部 | 2015.10 | 2015.12 |
张定邦 | 男 | 广东清远 | 2015级 | 体育教育 | 第七党支部 | 2015.10 | 2015.12 |
马韶安 | 男 | 广东广州 | 2015级 | 体育教育 | 第七党支部 | 2015.10 | 2015.12 |
公示期为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7日,对以上拟定发展对象有意见或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或直接向学院党委反映,匿名不予受理。
第七党支部联系人: 胡汉然 15017543586 E-mail: 346504566@qq.com
体育科学学院第七党支部
2016 年 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