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实地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各位师生:
为了响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建科[2008]90号)的号召,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实地考核工作的函》(粤府管函[2016]32号)精神,特通知如下:
1.加强照明节电管理。办公室、会议室和宿舍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
2.强化日常节电措施。办公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办公电器和非办公用电,不在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离开宿舍前请切断电源开关。
3.节约用冷。使用空调时,应控制温度不低于26°C,务必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各办公室请在门口醒目处张贴“正在办公,推门请进”)、不开窗,未启用的楼宇或楼层务必确保关闭中央空调,使用分体空调机的房间请自觉关闭中央空调。下班前、离开宿舍前请将开关调至关闭状态。
4.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使用自来水后请随手关水;淋浴冲凉时,请各位同学注意节约用水,洗完澡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将在5月9日(星期一)下午对我校石牌校区进行实地考核,届时请各单位、各学院和各位师生积极配合迎检工作。
校长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