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校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批等程序,决定对《移动互联网创业模式与实践》等10门课程进行第一批创新创业课程立项建设。现将课程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课程
此次共有30门课程申报第一批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学校遴选其中10门课程进行资助建设(附件1),项目建设期自2016年5月算起,建设周期为2年。
二、建设要求
(一)获准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应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按时保质推进项目建设。
(二)学校将对创新创业课程进行中期检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检查的,终止建设。
(三)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从项目投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等方面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授予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称号;验收不通过的,终止建设。
三、建设经费
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经费为每门3万元,具体拨付方式和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