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重点改革领域重大培育项目的通知
为积极落实学校高水平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任务指标,引导各学科群增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快速提升学校科技创新水平,现在学校高水平大学重点改革领域中设立重大科技项目提升计划,遴选若干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结构层次合理的优秀研究团队进行前期培育,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广东省科技重大专项、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等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培养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有力支撑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指标实现。
二、培育原则。
重大培育项目应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重大科技问题,结合我校优势特色学科领域,跨学科、跨学院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增强学校科研优势和特色。
三、培育方式。
重大培育项目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各学科群培育项目各有侧重,形成互补。重在支持各学科群单独难以统筹协调、跨学科群交叉的项目。重大培育项目研究团队应凝练重大科研问题,提出明确的培育目标和年度研究计划。
四、培育支持。
学校从重点改革领域经费中对重大培育项目给予启动经费支持。依托学院及学科群应对重大培育项目提供实施条件支持。学校定期对重大培育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五、重大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十三五”国家科研发展规划和地方重大科研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应制定项目培育方案,明确培育目标、重点研究任务和年度研究计划。
(三)应明确培育期限,并争取获得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继续支持。
六、重大培育项目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预申请。请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积极动员组织,并于5月9日11:30前将预申请名单报送至科技处,逾时不予接收。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项。
(二)专家评审。各预申请项目于5月12日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重大培育项目方案》(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培育立项的必要性、培育目标和重点研究任务、年度研究工作计划、领军人物和科研团队、已具备的科研工作条件和科研工作优势。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学校在对培育方案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六、联系人及方式。
项目管理科 邓开喜 85211103 dengkaixi@m.scnu.edu.cn
科技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