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为了提高我院田径运动教学技能与竞技水平,推动我院学生参加田径运动的基本体能锻炼,激发全院师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凝聚力,决定举行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田径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2013年5月19日(星期日)大学城教学区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本科生,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参赛,研究生以年级为参赛单位。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
男子组(共6项):100米、110米栏(栏高1米,栏距8.90米)、跳高、跳远、铅球(7.26kg)、标枪(800g)。
女子组(共6项):1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标枪(600g)。
集体项目:4×100米混合接力、12x200米混合接力、15人16足
五、参加办法:
1、在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注册的学生可通过各单位进行报名参加,1至3年级本科生每人至少报一个比赛项目。
2、每参赛单位每个项目男生限报6人,女生不限报。
3、集体项目本科生以行政班为参赛单位,研究生以年级为参赛单位,4×100米接力项目由3名男生1名女生组成代表队(服装统一),12x200米接力项目由10名男生,2名女生组成代表队,15人16足项目由13名男生,2名女生组成一个代表队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田径项目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2012年《田径竞赛规则》。
2、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除经大会指定医生或医院检查,确实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并经辅导员同意者外)。
七、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各单项按成绩取前8名,不足8人减1人录取,进行奖励。
2、集体项目按成绩取前8名进行奖励,不足8队减1队进行奖励。
八、报名办法及截止日期:
1、请各参赛单位于4月24日(星期三)中午13时之前把报名表(电子文档和书面表格各一份)统一交到体育部杜建斌处(546749062@qq.com,电话:15521330959)过期作弃权处理。
2、报名表务必注明班别、性别并自行留底,此次编排时间很短,一经上交,无法更改。
九、裁判员:
1、本届运动会仲裁委员、技术代表由学院委派。
2、本届运动会裁判员由老师但任。
十、其它说明:
在本次田径项目比赛中,如成绩达到国家二级或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运动员本人提出申请时,大会提供成绩证明单。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竞赛委员会。
体育科学学院竞赛委员会
2013-04-11
2013年华南师大体育科学学院运动会组委会
主任: 周爱光 杨晓生
副主任: 郝选明 曲明 杨忠伟 刘冬梅 陈流
委员: 李毅均 崔颖波 徐晓阳 黄波 李柱
总指挥: 曲明
办公室
组长: 罗顺军
组员: 傅若琴 查红 杨晓鸽 胡香莲 黄毅坚 刘婷 姜桂平
竞赛组
组长: 刘飞振
组员: 吴东明 陈宝玲 温建德 岑振宇 苏婉君
颁奖组
组长: 刘冬梅
组员: 李志胜 汪江峰 沈蔚瑜(学生8人)
场地后勤组
组长: 陈流
组员: 陈源光 钱建荣 麦健生 朱华超 李杜 雷光辉 谢明生
开、闭幕式工作组:冯道光(学生6人)
医务组:
组长:刘晓光
组员:青年医疗志愿者(学生4人)。
仲裁委员会:郭荣 刘飞振 李敏卿
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 吴东明
副总裁判长: 陈宝玲 郭荣
径赛裁判长: 王宝珠
检录主裁判: 张顺英
检录裁判员: 江涛 罗海燕 史国才 张虹 牛美容(研)
发令主裁判: 温建德
助理发令员: 莫志海 魏润涛 欧金生
联络员: (学生2名)
检查主裁判: 郑双喜
检查裁判员: 云大川 黄祥业 张志 赵海军 骆峰 吴 俊(研)
终点主裁判: 陈丽萍
终点裁判员: 任绮 朱玲 王松涛 庹权 张秀丽 李越洋 池美兰 陈振华(研)
终点电计主裁判: 曾芃
终点电计裁判员: 梁健 陈小琼 李焕春 潘红英 李龙生(研)
田赛裁判长: 蔡春华
男子跳跃1组主裁判: 邓飞
裁判员:马冀平 黄江岩 黄征 刘新征 钟远金 岑振宇 毕超(研) 刘勇(研)
男子跳跃2组主裁判: 李仲坤
裁判员: 宋亨国 王亮 孙岳 庞文绮 曹幸妮 王伟 赖长国(研)
女子跳跃组主裁判: 周威
裁判员: 陆作生 谭建湘 邓星华 熊欢 王广进 陈慧敏
男子投掷1组主裁判: 李柱
裁判员:李佐惠 董业平 许爱梅 冯道光 杨城兴 宁振耀 汪言伟(研)
男子投掷2组主裁判: 黄桥贤
裁判员: 马廉祯 张志勇 邓昌友 郭裔 牛晓梅 马晟 蒋斌(研)
女子投掷组主裁判: 曾红辉
裁判员: 黄波 沈宇鹏 盛佳洁 赵淼 于永慧 费普胜(研)
编排记录主裁判: 林庆条 张琴 黄毅坚(电脑管理)
编排记录裁判员: 10田径专修学生10人
宣告主裁判: 曾晓琼 李杜(音响管理)
宣告员: 马识博 巩莲莲
场地器材主裁判: 汪江峰 陈源光
场地器材裁判员: (学生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