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规定,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的资格评审,形成人员聘用的建议方案,报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组织开展聘用工作。为做好我校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宣传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员聘用工作,指定专人逐个通知本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含教师系列和辅系列),传达《华南师范大学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内容、申报要求和申报表格,保证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工作中若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上报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
二、时间安排
(一)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0日
各单位完成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填表、推荐和评审工作,并向学校提交人员聘用的建议方案。
(二)2012年1月11日—1月13日
学校审定二级单位人员聘用的建议方案。
三、报送建议方案的材料清单目录
1.二级单位报送评审结果的请示,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2.《华南师范大学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情况一览表》(二级单位填写),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3.《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申报者填写),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人填写的材料,并加具本单位的推荐意见。
(二)在工作中要坚持民主,要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和申诉受理小组的作用,确保本单位设岗上岗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要严格按照文件来推动本单位的人员聘用工作,已按民主程序自行制定聘用条件的单位要尽快把聘用条件报学校审批。
(四)要坚持“平稳入轨”的指导思想,确保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斌
电 话:85215091
地 址:石牌校区办公楼606室
邮 箱:szk@scnu.edu.cn
附件:
1. 华南师范大学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情况一览表
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