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会议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了解我校教职工住房情况,特别是做好未享受福利房教工的住房调研工作,请组织你单位未享受福利房(包括现租住校周转房和自租、自买房)的教工认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未享受福利房教工住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1年5月27日之前由各单位统一交到房改办。联系电话:85214186。
谢谢合作!
校房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