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1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4月4日(星期一)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不能放假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特此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