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学学院2009-2010(1)学期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文件精神,2009-2010(1)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0年1月10日至1月23日(考试周)进行,为了做好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一、课程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2周任课教师将试卷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后,连同命题审批表、学习水平双向细目表、题型分析表,以及A、B卷和A、B卷参考答案(两套试题必须基本等效,原则上雷同率不超过20%)交教务员,由教务员报系主任审批。
2、系主任随机抽取正考试卷,交教务员登记印制试卷(教务员妥善保管试卷及相关材料)。
3、不得由研究生或其他人员代替监考,如不能进行监考工作,可以和学院其他老师调换,并通知教务员。
4、在当天考试半小时前由第一位监考教师到教务员处领取试卷。
5、学生考试时必须带齐“两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监考老师必须严格审查学生考试证件,杜绝代考、替考等现象的发生。
6、禁止学生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如BP机、MP3、MP4、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监考人员一前一后,严密监视考场,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工作。
7、严肃考纪,严密监控;以生为本,重在预防。要从爱护学生出发,认真做好考前如考场布置、考生随机排号、考生签到、考试纪律宣读、考试违纪警示、考试证件查验、考试物品携带与放置规范等;考中如全角度考场监视、考试可疑动机排查与警告、考试违纪应急处理;考后如考生统一停止答题、统一收卷、统一离场、各种考试资料现场清点、签名与确认等的工作,以尽可能避免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8、考场一旦发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时,监考人员要第一时间收集学生违纪或作弊的相关证据材料,并要求违纪、作弊学生、监考员(巡考员)等相关当事人签名确认。
二、试卷批改要求
1、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的现象,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
2、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批改。
3、每道小题的批改,如果不是完全正确,必须标识扣分点,并将有错误的部分用?或下划线或省略号标出,并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标记得分。对于选择、判断、填空题的小题,必须清楚标注学生回答的正确性:正确打勾(√),完全错打叉(×),可不在右侧标记小题得分,直接统计正确的得分数目,计算大题总得分标记于标题左侧。
4、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标出得分,选择、判断、填空题的小题不需另给正分;问答、简答题的小题需要在题目左侧标出正分。
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无关的字迹。
6、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59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7、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试卷批改、统分工作,并反复核查。核查无误后,由任课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8、教研室主任对所辖课程试卷批改质量进行检(抽)查。
三、上交试卷及相关材料注意事项
1、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任课老师将答题卷及相关表格(命题审批表、考试科目内容/学习水平双向细目表、试卷A、B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质量分析报告)、成绩表,一并交给教务员,并签名确认。
2、不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试卷质量分析抽样表》;老版的《试卷质量分析表》也不再使用。在录入成绩时,分别打印输出成绩表和试卷分析报告(格式三),并填写存在问题分析与相关措施后签名(多班级试卷可分别打印)一并上交。
体育科学学院
200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