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有关精神,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其中,9月27日补10月7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补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不能放假的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学 校 办 公 室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