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健身房管理规定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场馆信息2017-06-06 11:44:21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1.教学时间仅供体育教学使用,课外时间安排给师生活动和对外有偿开放,所有活动必须遵从场馆中心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2.禁止穿高跟鞋、皮鞋、拖鞋锻炼,应穿着运动服装及运动鞋入场并自备毛巾,馆内禁止赤膊,使用各项器材后,请放回原位并擦拭器材上的汗水,方便下一位使用;

3.活动前请做好热身运动,运动中注意安全,按照器械使用示意图进行练习,掌握操作方法,熟悉器材性能,如有不适停止活动;

4.爱护公物,健身器材轻拿轻放,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5.讲文明礼貌,禁止在馆内就餐、吸烟、随地吐痰、倒水、乱扔果糖杂物,不得在场内追逐打闹,保持馆内良好的卫生和锻炼环境;

6.对外开放时间,先缴费后使用,凭票进馆,群体活动或比赛需提前向场馆中心提出申请;

7.参加健身的人员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忙,相互礼让,保持馆内良好秩序;

8.未经允许,不得悬挂横幅或张贴宣传广告,不得擅自举办培训班或比赛,严禁在场馆内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

9.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注意安全,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10.对违反管理规定者,本场馆有权撤销其活动,对于恶意破坏的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华南师范大学场馆中心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