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在职攻读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硕士资格审查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2015-12-29 10:49:4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已报考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在职体育硕士、参加初试并符合相关要求(附件一)的考生请填写资格审核表(附件二),于2016年1月5日前向大学城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22室提交相关材料(附件二及证书的复印件,可快递)
地址:广州 番禺区 大学城 华南师范大学艺体三栋222室
联系人:叶老师 020-39310272转8222
体育科学学院
2015.12.29
附件一:
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招收具备条件
1. 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2.国家级教练员,所执教运动员在2000年以后获全国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执教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3.国际级裁判员,所获裁判等级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