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2015-11-26 11:33:1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位导师、研究生:
接学校通知:2014-2015学年度我校研究生在学生工作、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华师[2014]141号文之附件4)精神,为表彰先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研究生工作部(处)将开展2014-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2015学年在读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评选奖项: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1名)与优秀研究生干部(10名)
(二)文体活动标兵(1名)与文体活动先进个人(6名)
(三)志愿服务标兵(1名)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6名)
(四)社团活动标兵(1名)与社团活动先进个人(3名)
三、评选日期:2015年11月11 日- 11月18日 申报/初审
2015年11月19 日- 23日 公示
2015年11月24日 提交终审
四、评选条件
参见《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华师[2014]141号)
五、评选名额
参见《2014-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六、评选程序:
1.申报:各项先进个人奖项均采用自愿申报原则,请申请人在2015年11月18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学院研工办(验原件查复印件),电子版请发至scnutky@foxmail.com,邮件主题以及文件名以“年级-专业-姓名”命名。校研究生会、研究生报、心语轩的先进个人申报表经学院加意见后直接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处)。同时申报多个奖项的要按照每个奖项要求单独提交申报表,申请材料中的支撑材料不得相同。
2.评审:院(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和名额分配对上交的先进个人材料先作出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加盖公章),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5年11月24 日前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和填好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附件2)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附件3)一起上交研究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石牌:研究生院301室,大学城:行政楼B213室)进行终审,终审后公示并确定正式名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GL0082@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9310082
3.发文:研究生工作部(处)根据最终评选名单,向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呈送评选报告,经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七、注意事项
1.各院所要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严格把好初审关;条例中对各项评优条件尚不够具体详细的地方,可由各院(所)根据各自情况细化执行办法。
2. 校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报干部、心语轩干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各院(所)名额。
3.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里的“先进事迹”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其他无关内容请勿填写。
4. 各项目评审要按照条件严格评审,务求真实,宁缺勿滥。
附件:
1.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25088Bytes)
2.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33280Bytes)
3.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142336Bytes)
4.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421458Bytes)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