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2015-10-21 16:00:49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位导师、全日制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提高研究生资助水平,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管理和科研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管、助研)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助管须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4、2015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1.岗位设置

本学年度,我院设置助管岗位10个。

2.岗位职责

助管岗位职责:办公室助理应在学院(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协助老师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实验设备物资管理及各项服务工作。

三、岗位申请

1.岗位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3)身心健康,学有余力,工作时间有保证;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和学生干部优先。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点,经导师同意,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纸质版于10月15日17:00前交至学院研工办,电子版于同一时间发送至scnutky@foxmail.com,文件名以“年级-专业—姓名”命名。

(2)学院研工办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与考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选聘

1.岗位选拨

助管招聘工作以设岗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岗位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并将聘任结果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2)签字盖章,经“三助”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上岗。

助管聘任期为一学期,担任助管者不得同时担任兼职辅导员和助教。

2.岗位津贴

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各聘任单位在次月10日前对本月助教、助管工作的研究生进行考核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经审核后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五、管理与考核

各设岗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研究生助教、助管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上交《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至研究生工作部(处)归档,考核优秀者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助研考核工作由导师或课题组自行管理。

每学年末,各学院研工部、学工部及聘用学院须对兼职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完成工作情况、所带年级学生的满意度测评和自评,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附件3)并汇总考核结果交研工部(处),由“三助”领导小组审核后对于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助管名额分配表》(17408Bytes)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35840Bytes)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17408Bytes)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39936Bytes)

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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