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2014-11-04 16:38:2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位2014级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高校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61号)、《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 [2014]1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4年9月1日之后入学的,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标准和比例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年) | 比例 |
博士 研究生 |
一等 | 1.5万元 | 50% |
二等 | 1.0万元 | 50% | |
硕士 研究生 |
一等 | 1.0万元 | 一年级硕士: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总成绩排名前5%的新生 |
二等 | 0.6万元 | 其余硕士生 |
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总成绩排名前5%的新生,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985”、“211”高校新生,5%里不含“985”、“211”高校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除推免生外,排名前5%的新生一等奖学金,我院有4个名额;
博士研究生:我院一等奖学金名额有4个,二等奖学金名额有3个。
三、参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1、在体育类核心期刊、省级以上体育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者;
2、在全国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奖励者;
3、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者;
4、担任研究生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者。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申请:
1.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2.在学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3.存在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考试作弊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况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学院制定评审细则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及公示
硕士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初评,只需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除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外,还需要提供读博之前相关成果材料(科研、竞赛等),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交复印件验原件。注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需要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以上纸质版材料于11月7日中午12:00前,由各班班长收齐统一交到学院研工办,电子版发到372021042@qq.com,个人的材料以“年级-专业-姓名”命名,班级的以“年级-专业”命名,如:2014-人文-张三;2014-体硕(体教/运训/社导)。
备注:请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填写:附件4 《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或附件5《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获奖金额和获奖等级一栏无需填写,与申请表一同发到指定邮箱。
第三阶段:学院上报初评结果及评审细则
第四阶段:学校评审并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将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奖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研究生的个人账号,择期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填表说明
各学院按照要求指导申报学生规范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保持表格样式不变,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要有涂改,盖章要清楚。
(二)基本情况的填写要求:
1.“出生年月”不用写到日;
2.“政治面貌”中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3.“学制”根据所读专业基本学习年限填写,例如:三年;
申请理由的填写要求:
1.不要用书信体;
2.不要只列发表的文章或成果;
3.可以打印。
体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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