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大学体育课程方案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本科教学2008-12-24 13:4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一、培养目标

大学体育课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2002年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是学校教学计划内的课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通过体育教学和健身锻炼的全过程,使学生掌握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技巧,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和终身体育的意识和行为;熟练掌握2项及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顽强拼搏精神、创新精神和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观与生活态度,提高适应社会与自然环境能力和抵抗疾病的能力,达到提高身体素质、健身能力、健康水平和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课程把身体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劳动技能教育、心智开发等寓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是实施素质教育健康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培养规格

1.爱好运动,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和习惯,基本掌握测试和评价自身体质健康状况的方法,根据自己的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个人锻炼计划,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素养和体育审美能力。

2.熟练掌握2项及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掌握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理方法;具有发展自己体育才能和参加社会活动与有挑战性的野外活动的能力。

3.全面发展与身体健康有关的体能,提高运动技能;掌握1、2种我国传统的养生保健方法;能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意识与行为习惯。

4.学会通过体育运动改善心理和精神状态,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和学习态度;运用适宜的体育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娱乐中体验健身乐趣和成功的感觉,培养勇敢顽强努力拼搏的意志品质,发展良好的个性,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5.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体育和社区健康与服务事务,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群众体育运动竞赛的组织、编排知识与能力。

三、计划学制、学分、课程设置安排

我国《体育法》第18条规定:“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我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重修”。

体育课程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实行开放式教学,努力拓展课堂的时间和空间,积极改善教学的条件与环境。根据我校体育教学的软硬环境和条件的实际,在学校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学生在校园网上实行“三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上课内容、自主选择上课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努力发展学生的个性,营造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科学、合理、系统地安排体育课程。使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学生与社会有机地统一。实行“三结合”教学:课堂教与学相结合、教材教学与身体活动相结合、学生的主体与教师的主导相结合。实现“三个互补”: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互补,学校与社会互补、学生个体与群体互补。把课外体育辅导、有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校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统一协调和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

课程设置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体育理论知识的传授,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和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与方法进行教学,使学生能掌握一定的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强调在实践课中将运动实践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使学生既掌握了运动实践技能,又学习了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了科学锻炼的方法。

课程设置重视体育与健康和健身能力与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课程设计每学期安排一些课时进行身体健康素质练习,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

计划学制:学生在校期间选课实行“弹性开放式”设置,学生可以在大学4年期间,任选4个学期来选择参加和完成大学体育课程的学习。每学期上课18周,每周2学时,共144学时。

计划学分:我校全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参加 4个学期的体育课程,每学期经考试合格者授予体育必修课1学分。修满规定的4个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升学、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课程模式:大学体育课程实行“体育选项课教学”模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运动技能和体育爱好,每学期自主选择1个不同的体育项目进行学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能掌握2个及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为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课程安排:课程安排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和一定的专项运动技术基础、兴趣与爱好,选择专项运动教学俱乐部编班授课。现阶段根据我校大学体育教学环境和条件的实际,开设的“体育选项课教学”项目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体育舞蹈、武术、散打、跆拳道、游泳、健身健美、太极拳保健养生等项目的体育课程。课程开设的项目安排将根据学生、学校和社会的发展与要求,根据大学体育课程教学的软硬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增加和更新。

四、课程修读要求

1.本课程为必修课程。学生必须按规定在校期间修完4个学期的体育必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4个必修课程学分。

2.本课程实行“体育选项课教学”模式。学生每学期可以选择1个不同的体育项目进行学习。学生原则上不能重复选班。

3.根据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本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4. 在校学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设以“体育与健康”为专题的公共体育选修课程。为修满2个学年4个学分的学生提供再学习提高的公共体育选修课程。

5 课程考试。考试采用综合考评的方法,即:运动参与(考勤,占15%)+运动能力与理论知识(技能,占50%,理论知识占10%)+身体状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25%)=体育课成绩。

主要参考书:

1《体育与健康》邓树勋,中山大学出版。

2《当代大学体育》,杨文轩,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年.

3各专项体育教学俱乐部专项教材等。 民体育出版社,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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